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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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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林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锋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2023年国企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九)

发布时间:2023-10-10 16:40:16   来源:    点击:
  许锋,男,1967年5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合浦,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年8月30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6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2023年4月13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锋受贿案。
  2007年至2022年,被告人许锋利用担任北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北海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王某等14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林地收储、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1670万元和1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676.4565万元。
  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许锋在担任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期间,违反国家关于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的规定,强行推动或者违规同意桂某公司与庞某、章某控制的私营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致使桂某公司遭受损失共计人民币6471.8998万元。
  被告人许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76.456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开展融资性贸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许锋犯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许锋收受共计人民币600万元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市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  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