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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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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邹韶禄受贿案 ——2023年国企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八)

发布时间:2023-08-24 09:46:29   来源:    点击:
  邹韶禄,男,1950年12月生,汉族,云南建水县人,博士,高级工程师,云铜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其任职期间将云铜股份从一个濒于破产的国有企业,迅速扩张为中国铜业的佼佼者,创造了上市以来连续八年实现盈利、连续八年向股东分红的突出业绩;其控股公司云铜集团的前景也令业界瞩目。
  不可否认,邹韶禄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而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曾是云铜集团的“救星”、功臣。他担任云铜集团主要领导长达10余年,曾是云南省荣誉最多、影响最大的大型国有企业领导人之一。
  但是,面对成绩和荣誉,邹韶禄信念动摇,私欲极度膨胀,肆意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腐化堕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经过长期经营,以邹韶禄等人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违纪违法团伙,涉案人员多达70余人。
  他们与社会上不法商人内外勾结,侵占国有资源和生产资料、生产要素,通过现金投入、融资支持、给予承包下属企业、提供销售渠道等手段,帮助一些无资金、无人才、无资源、无设备的私营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个人从中收受巨额贿赂。为支持没有资金的同德投资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先以云铜集团与该公司投资合作的名义使项目顺利起步,再通过把投资改为借款、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形式,先后提供数亿元给同德投资公司独自开发项目,获得巨额利润,邹韶禄等人也从中收受了上千万元的巨额贿赂。
  邹韶禄等少数人无视国有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明目张胆安排下属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业务人员分工实施违法违纪决策,直接导致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失控,为自己非法牟取暴利提供便利,却造成云铜集团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严重混乱,致使企业财务成本增加,利润下降,负债率增高,资金链濒临断裂。
  邹韶禄等人利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环节繁多、操作复杂的业务程序,把违纪违法行为隐藏于云铜集团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股权分配、兼并重组、借贷融资、矿产品加工销售、股票证券交易、房地产开发等过程中。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成为他们以权谋私的工具。
  为了提供资金给昌立明公司购买云铜股份定向增发的股票,他们使用贸易融资的交易方式,假借贸易融资的名义,在银行的帮助和配合下,挪用云铜集团巨额资金给昌立明公司购买了云铜的限售股票。昌立明公司通过将股票质押的方式回笼资金后,将本金还回云铜集团;限售期满,将股票卖出,变现获得暴利。
  在为昌立明公司谋利过程中,就有正规的贸易合同、合法的银行票据、完整的财务审批手续,事后还归还了本金,云铜的财务报表上也反映不出领导挪用资金的情况,顺利规避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日常监督。
  在邹韶禄等人的帮助下,昆明自更集团以项目开发的名义,提出购买云铜集团下属企业的土地,在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后,自更集团又用以该土地获得的项目资金,支付转让费给云铜集团。后因市政建设需要,该土地被政府收回,并补偿了850亩土地指标。自更集团将指标卖回云铜集团,从中获利7000余万元。
  邹韶禄等人不仅作案手段隐秘,而且反调查意识很强,防范措施严密。平时,他们通过提供业务合作、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编织了包括不法商人、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律师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关系网。作案过程中,及时藏匿、转移赃款赃物,防止罪行暴露。邹韶禄、余卫平为掩藏收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曾某的巨额贿赂,让曾某将贿赂款先汇入曾某女儿在澳大利亚的账户,再转入余卫平个人开设在香港的账户。
  另外,邹韶禄等人还直接贪污挪用国家资金;在干部使用上,拉帮结伙、结党营私……
  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脚。
  经查证,邹韶禄受贿1900余万元,2008年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邹韶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一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切不可居功自满,居功自傲,居功自腐!要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执行反腐倡廉的制度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名利、金钱、美色的诱惑,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否则,一旦丧失党性,忘记宗旨,放松要求,就会滑进腐败的深渊。
 
 
                      市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  摘录